关于2021-2025年度宁夏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终期评估结果的公示
按照《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—2025年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科协办函普字〔2025〕27号)要求,宁夏科协根据《2021—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终期评估办法》,对我区29家2021—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组织开展终期评估,经基地自评、资料审核、专家评审、会议研究等程序,现将有关评估结果予以公示(附件),公示期为2025年7月18日(星期五)至7月24日(星期四)。
公示期间,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向自治区科协反映。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反映情况的有关材料请于2025年7月24日之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送达自治区科协机关纪委或科普部。
1.自治区科协机关纪委
地址: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西路宁夏科协(邮编:750011)
电话:0951-5085135
邮箱:nxkxzzb@163.com
2.自治区科协科普部
地址: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西路宁夏科协(邮编:750011)
电话:0951-5085182
邮箱:nxkxkpb@163.com
附件:2021-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终期评估结果
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
2025年7月18日